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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重審ECFA公投案 台聯:公審會委員應辭職謝罪

2012-06-15

最高行政法院昨判決中選會應重新審查 ECFA公投一事,ECFA公投領銜提案人台灣團結聯盟主席黃昆輝今天(6/15)召開記者會肯定最高行政法院捍衛人民公投基本人權,證明行政院駁回 ECFA公投提案是違法的,他強調,行政院違法剝奪人民公投權,導致 ECFA在沒有民意基礎下簽署,現在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在沒有公投民意背書的 ECFA下所簽署及進行的任何兩岸協議都失去正當性,待 ECFA公投舉行後,才能決定這些協議是否有效,即將於六月底江陳會簽署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也應立即暫停。

黃昆輝表示,由於公審會委員的違法行為,導致 ECFA簽署二年後才讓人民獲得應有的公投權,這二年人民的權益損害,付出的代價,對國家造成的損失,誰要彌補?他呼籲二十一位公審會委員向全民道歉,辭職謝罪。黃昆輝指出,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證實了行政院公審會是在政治力介入下,刻意扭曲公投法精神剝奪人民權益,他呼籲立法院應立即修正這部鳥籠公投法,廢除擅自擴權的公審會,還給人民直接民權。

黃昆輝說,此判決等於給了人民一針強心劑,ECFA簽署二年了,簽了後台灣的經濟不但沒有好轉,而且還更加衰退,馬英九不斷吹噓 ECFA的好處,現在 ECFA公投繼續推動,正可讓人民來檢視一下 ECFA到底對人民有什麼好處?人民認不認同?台聯也將立即推動反對 ECFA的公投連署,全力衝刺第二階段的連署。他表示將會邀請所有本土社團及友黨民進黨一起來推動,更呼籲全民站出來參與第二階段公投連署。第二階段連署門檻為 86萬人。

駁回第一次 ECFA公投的委員:趙梅君、陳媛英、何旭苓、隋杜卿、吳永乾、朱新民、胡祖慶、蕭高彥、游清鑫、紀俊臣、廖元豪、蕭全政;支持 ECFA公投的委員:陳敦源、楊婉瑩、郭林勇、陳妙芬;廢票:江明修;先行離席而未投票:丁仁方;請假:李佩珊、廖達琪;未投票:趙永茂。

林世嘉委員表示,第八次江陳會現在是在非法狀況下召開,所以應該要立即喊停,未來將會做更多的努力讓人民的公投終能實現,讓人民的意見能展現出來,也將在立法院的修法上做最大努力。高涌成律師表示,樂見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結果,也代表公投審議委員會駁回此公投提案違法,他呼籲中選會和公審會應准許將公投提案重做處分。



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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