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帑架臉書竟私授馬辦 莊瑞雄:總統連臉書小錢都要貪?
2011-08-11
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莊瑞雄、梁文傑今天(8/11)質疑,馬英九將總統臉書轉交「台灣加油讚」,是將公帑架設的國有財產非法授與私人;總統府用人民血汗錢在網路上替總統臉書打廣告、爭取粉絲,相關圖文及電磁紀錄都是公產,豈料今年7月2日竟擅交馬英九競選辦公室,對此他們將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第4條「侵占罪」,向司法機關告發馬總統,及前總統府發言人、現任馬英九競選辦公室副執行長羅智強。
莊瑞雄表示,馬總統臉書今年 1月28日設立,設立目的是為宣揚政府政策,卻在今年 7月2日擅交馬辦,明顯涉及圖利與侵占。他出示總統府預算資料說,總統府歲出計畫編列充實該府全球資訊網內容及辦理網站宣傳活動等費用 250萬元、臨時人員酬金40萬元,「都是人民的血汗錢。」他還說,當初馬總統成立臉書時,時任總統府發言人的羅智強還以美國總統歐巴馬、美國白宮、英國首相卡梅爾、德國總理梅克爾、印度總理辛格都有臉書來辯解,「但這些外國總統或總理並沒有為了競選連任,把他們的臉書交給競選總部!」莊瑞雄質疑,馬總統把公帑架設與維護的網頁變成私人專屬宣傳工具,涉嫌違反政府採購及國有財產處理等相關辦法。
梁文傑則說,馬總統臉書由當時擔任總統府秘書兼發言人的羅智強負責,公共事務室高姓科長也參與,兩個人都是領人民薪餉的公務員,公務員上班時間利用職權所做的行為、所管理的財產,就是屬於國家財產;他說,國有財產若要轉移、委託他人管理,根據中華民國法律必須公開招標,「請問馬英九辦公室、台灣加油讚辦公室取得總統臉書相關資源的過程,有沒有經過政府公開招標的程序?」
梁文傑比喻,公務員離職後把公有電腦帶回家,就是侵占公產,羅智強把總統臉書的電磁記錄、照片、文字轉至馬英九競選總部,也是侵佔公產;臉書上的電磁記錄、照片、文字,和藉由公帑刊登廣告吸引加入的網友,也屬於國有財產,怎能一夕之間變成馬英九競選總部的私產?對此他質疑馬總統觸犯圖利罪。
梁文傑強調,馬英九僅透過臉書訊息告訴大家要將公家財產轉移到競選辦公室,卻未經過合法公開的招標程序;馬總統自詡最高道德標準和清廉,怎會「連臉書的小錢都要貪」,他呼籲馬英九應對此說清楚。
梁文傑還說,銓敘部行文稱公務員不得於上班時間從事與職務不相關的網路行為,當時擔任府方發言人的羅智強還替馬總統辯解說他們用臉書是公共溝通的職務所需,這代表羅智強當初在經營馬總統臉書時,就視它為公務人員職務和公家財產,怎麼公帑架設並經營半年後,相關的電磁紀錄和資料都變成馬英九競選總部的私人財物?他說,民進黨律師已經備妥刑事告發狀,明天就會向地檢署和特偵組告發。
陳其邁說,馬總統臉書建立的資料、累積的資源與專人投入的勞務成本等,應該都屬於國家財產。他認為,馬英九既然為了競選連任去架設網頁,一開始就不該濫用國家資源處理,如果府方辯解是委託政治團體來管理國家公物,也有違背行政中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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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