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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場原轉會蔡英文提六意見 尊重立法院自主性

2017-03-20

「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今天(3/20)下午召開第1次委員會議,由召集人蔡英文總統親自主持,會議歷時約3小時,會後由副召集人瓦歷斯.貝林Walis.Perin及浦忠成偕同執行秘書姚人多與副執行秘書夷將.拔路兒召開記者會,說明首次委員會議的內容與達成決議。

兩位副召集人瓦歷斯.貝林及浦忠成表示,對於總統今天全程參與會議,直接與各族群代表溝通高度肯定;而委員全體出席並在會中充分發言,顯示大家都相信,透過原轉會這個公開的平台充分溝通對話,將有助於解決問題。

接著,浦忠成副召集人說明今天的會議過程。報告事項中,首先由國立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副教授蔡志偉簡報「原住民族自治與國家協商─加拿大、紐西蘭的經驗比較」,以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簡報「原住民族自治法推動報告」。聽取報告之後,多數委員都希望原住民族自治法能落實法制程序,總統也重申2015年8月1日發表原住民族政策時,對自治議題的三點意見:

第一,原住民族自治的基本元素,包括明確的空間範圍、自治權限、以及固定財源,這是政府要努力的方向; 第二,自治政府的組織架構,要由原住民族與政府對等、充分協商後才產生,不是政府單方面決定,因此還會有很多討論空間; 第三,「部落公法人」是自治的重要元素,政府會尊重各族的多元需求、廣泛徵詢不同部落的意見,讓部落成為法律上的實體,持續累積、強化自治的經驗與能力。

而在討論事項部分,浦副召集人提到,本次會議順利通過「主題小組運作規範」,未來將組成土地、文化、語言、歷史及和解五個主題小組就相關議題原轉會新聞稿進行研究探討。討論案二關於委員提案處理原則,本次會議委員共提出26項正式提案及4項臨時動議提案,各提案建議處理原則包括 (一)涉及原轉會任務者,送各主題小組列入工作大綱研處,共7案;

(二)有關具體政策、行政興革、特定個案權益維護等,依現行法制可處理,或有明確主管機關者,交請行政院研處,共17案; (三)因案情涉及層面廣泛、影響重大,需由原轉會討論凝聚共識者,共6案。

第三案針對傳統領域的提案,浦副召集人表示,該案有17位委員先後發言,原轉會全體委員都同意傳統領域是完整的歷史事實。

對於原民會發布的「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會中有4位委員表態希望劃設辦法暫緩;9位委員支持分階段劃設,辦法先上路,再持續討論私有土地劃設方式;另有4位委員未明確表示意見。

在場多位委員,也表達對原民會努力推動法制工作的肯定。總統最後表示,會議討論有助於釐清問題,很有意義,有信心可以繼續努力下去。
總統也針對原住民傳統領域這個議題提出六點意見:

第一,原住民族對傳統領域的理解,是事實的陳述,也是自然主權的概念。這是完整的空間範圍,而不是所有權的概念。

從歷史正義的角度來說,傳統領域是先存在的事實,國家法律上公有、私有土地的區分,則是後面才發生的事,兩者有所區別。政府有責任帶領主流社會尊重、理解這個歷史事實。

第二,透過原基法第21條的規定,傳統領域被賦予「諮商同意權」的法律意義。在這個情況下,要考慮法律的授權是不是夠明確,也必須考慮現實上的社會衝擊。總統也特別表達,推動轉型正義,是為了促進族群間的和解,而不是要製造對立。相信在座委員都同意這點。

第三,目前,「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已經進入立法院的審議程序,原轉會尊重立法院的自主性,但會把原轉會所有委員的發言紀錄完整轉送立法院,提供立法委員參考。

第四,原轉會未來的任務,會針對「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的立法方向,持續進行討論,經過充分的溝通和理解,用法律的位階,完整確認原住民族土地的處理方式。

第五,如同瓦歷斯貝林副召集人的建議,這次的議題,突顯了釐清傳統領域歷史真相的必要性。原轉會底下的土地小組,有必要持續蒐集、整理史料,讓傳統領域在歷史上的概念、定義、範圍,可以隨著更多真相的揭露,持續對話下去。

第六,法制層面的推動有階段性,政府會一步一步來。相信藉著原轉會的努力,原住民族土地的歷史,一定會漸漸被社會大眾認識。土地議題的處理,也一定會找到更完善的模式。

針對最後一個討論案-原住民身分法提案,浦副召集人指出,因會議時間關係,3位平埔族代表同意提早結束討論,總統遂做成裁示表示,原住民身分法的修法版本,目前正研擬當中,負責的林萬億政務委員也在現場,相信討論會持續進行,規劃期程舉辦分區座談會,讓對話廣泛展開。如果還有必要的話,可以再回到原轉會進行下一輪的討論。

總統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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