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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暴力 殺人未遂 學生將告馬英九、江宜樺、方仰寧、王卓鈞

2014-03-24

3000多名反黑箱服貿學生昨晚攻陷行政院,警政署今天(3/24)凌晨緊急動員5000名鎮暴警察及噴水車以暴力強制驅離學生,造成學生嚴重受傷血流如注,學生表示對於行政院、警察暴力執法 強力譴責,並將由律師團對江宜樺、王卓鈞、中正一警分局長方仰寧等提出殺人未遂、重傷害等告訴,並請所有有拍攝畫面的學生保留記錄,他們將一一追究各別警察的施暴行為,還民眾及學生公道。

學生表示,對部分黑島青年夥伴,社團,自發性發起佔領政院行動,佔領本身就是非暴力抗爭形式之一,但是在看到新聞畫面,警方派出噴水車,鎮暴警察對付手無寸鐵同學,很多被打頭破血流,國會議場夥伴非常難過。這些佔領政院朋友,面對同樣的困境,同樣的問題,有同樣的焦慮,儘管有時行動方式偶而不同,但必須說,無論立院場內,或政院內同學們,大家都有同樣訴求理念,大家理念目標都是一致的。

學生說,這次佔領政院行動,就是因為馬政府直到今天不肯回應同學訴求,也就是這樣,馬英九記者會拒絕回應同學訴求,拒絕答應同學訴求,引發這樣不滿跟情緒,繼續節節升高,現在政院內面對這些警察持警棍,鎮暴馬政府要負起責任。學生痛批,國家暴力血淋淋在我們眼前,不問為何同學們要佔領國會,佔領政院、不問同學期待什麼,這是所有朋友無法接受。

學生同時也呼籲所有這場抗爭夥伴,緊記秉持非暴力抗爭原則,清楚只有沉穩的堅持下去,才有勝利的可能,政院的朋友,如果現在有辦法聽到國會議場所說的話,在這希望各位同學,面對國家暴力對待同時,手勾著手不要抵抗,以和平非暴力抗爭原則,避免受到傷害,如果真的被驅散,回到國會議場外面,就地靜坐,繼續維持非暴力抗爭,只有沉穩堅持下去ㄝ我們才有勝利的可能。

【律師團聲明】
2014年3月24日凌晨零時到五時三十分,可以說是台灣民主發展史在近三十年來,最黑暗的一夜。在這一夜裡,全國人民透過各家電視台的現場直播畫面,親眼目睹一個口口聲聲假藉「民主法治之名」,卻赤裸裸行使國家暴力之實的政府,藉由被統治階級當作工具的鎮暴警察們,以超過比例原則的惡劣暴力,對在場成千上萬的國民們,進行難以想像的傷害行為,實令吾等身為義務律師團的成員們,深感忿怒萬千,久久難以自己。

我們在目睹鎮暴警察執法的過程中,手持警棍、盾牌等較人體堅硬之工具,不斷地往手無寸鐵的學生和其他現場民眾之頭部猛擊,導致不少學生或民眾當場血流如注。相信此一畫面,是整夜未睡,守在電視機前看現場直播畫面的您我,永生難忘的噩夢。 根據最高法院43年台上字第109號判例意旨,若行為人於行為之際,手持木棍等工具向被害人頭部猛擊時,主觀上即有殺死被害人之不確定之故意。

是以,這些執法員警在今晨的種種作為,顯有故意殺人之主觀犯意,逾越執法應有之界線,更造成了將近百名的輕重傷者。此種作為,均是接受來自最高行政首長之江宜樺行政院長、警政署王卓鈞署長及現場指揮官方仰寧分局長之直接命令。因此,基於正犯後正犯或共同正犯之刑法論理,本律師團認為無論是江宜樺、王卓鈞、方仰寧之任何一人,均應以正犯或共同正犯,針對不同被害人受傷之部位及情節,分別論以殺人未遂、重傷害、傷害等行為之刑事責任。甚者,就連身為濟世救人之醫護人員,基於醫療誓言,進入現場緊急救治受傷之學生和民眾時,也被鎮暴警察以同樣殘暴之手法,攻擊頭部和身體,令人深感台灣已一步一步邁向警察國家之途。

為此,本義務律師團秉持追求司法正義,保障人民權益和對抗國家暴力的職業倫理和律師道德,決定為這些被逾越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之國家暴力,因而不幸被鎮暴警察攻擊受傷,甚至有生命之危的學生和民眾們,依法提出刑事自訴,以追究江宜樺、王卓鈞和方仰寧三人之殺人未遂、重傷害及傷害之所有刑事責任,絕不寬貸。也讓全國人民知道,司法正義一定要去追求實現。至於個人鎮暴員警之刑事責任,我們也會在逐一蒐證後,予以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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