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瑤琪:我真的沒有拿錢!
2013-12-08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被控收賄判決8年徒刑定讞,郭瑤琪今天(12/7)上午在律師李永然、顧立雄、黃帝穎、蔡易餘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強調自己「不應酬、收禮」,她說「我沒有拿錢,我真的沒有拿錢」。郭瑤琪表示將對南仁湖集團少東李宗賢提出告發。
郭瑤琪表示,她一直期待法界會有人好好的 看這個案件、好好的審視所謂的證據、好好的依照他們所學去服務社會,但最後卻讓她「嚴重的失望」,她質疑法官「到底是什麼樣的心態」才會做出這樣的審判。她說,現在也多說無益,這是關她一生的清白,她將對李宗賢提出告發,盡一切救濟途徑挽救自己一生的清白。
李永然律師說,檢方原來在偵辦時搜索郭瑤琪的住處,也查過所有帳戶戶頭都沒查到有這二萬元美金,那是如何認定郭瑤琪有收二萬美金?李永然說,這案子不只有搜索還有監聽,李清波有在電話中說要送茶葉給郭瑤琪泡茶,錄音內容只有『送』茶葉,並無提到二萬美金的事,只憑著李宗賢前後不一的供述證詞,當成此案唯一重要證據,認定郭瑤琪有收受賄賂,這是非常冤枉的案件。
顧立雄律師說,檢調是全面監控的,不只查郭瑤琪戶頭、住處,還在她兒子要出國唸書那天,請海關攔下將行李全翻過,全身也搜過,但都沒有找到2萬美金的下落,在完全無任何物證情況下,只憑著證人李宗賢反覆的供詞,就可以定人有罪,他說「這樣的法官太好做了嘛!這樣的判決太好寫了嘛!」,他做為辯護律師無法接受像這樣的判決。
李永然律師表示,這個案子確定的判決救濟一種是屬於事實錯誤的救濟,就是『再審』,而法律錯誤的救濟就是『非常上訴』,以目前的確定判決來看既存在事實認定錯誤,也存在法律錯誤,因此針對事實認定錯誤會考慮在審的申請,法律錯誤的部份則會考慮申請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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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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